2019年12月15日 星期日

年終數算前,每年寫遺囑的日子


最近看到新聞,寫到遠航老闆遺書都寫好了



這遺書其實寫的「很遺書」,就是很普通的遺書(suicide note)




我從我開始工作之後,大概也是 2013 年年中,我就保持每一年年底寫遺書

以防萬一突然遭逢不測,尤其我這種一堆海外帳戶的... 財產管理格外重要

認識我的都知道,我是基督徒,每一年年底會有歲末數算(類似檢討一整年信主狀況)

我大概就會在這個活動之前,寫遺書,同時還有一份遺囑(will)


和各位說,以防萬一,尤其台灣天災人禍多,可以寫一份遺囑,不一定要遺書

找一個朋友當你的遺囑執行人,會不錯,像我現在這份就是我剛剛寫的

但其實曝光了,我會再重新寫一份(雖然應該無妨,但以免爭議)
 


這一生我雖然不是來自好家庭、我們不是在一個特別優秀的國家

但我很高興自己能生在有這麼多優秀的前人、先人之後

得以飽讀他們的思想結晶、吸收他們的教訓,並且在這個歷史上特別和平的時代

度過青年、成年的時光,倘若遭遇不測,我無怨無悔

只希望我所有的藏書,能有好的歸屬,我的親朋好友,能從我身上有所收穫

這樣每一年、每一年,就很幸福了,願主保守所有我看顧的人

3 則留言:

  1. 請教, 遺囑寫 "要安寧緩和, 不要 CPR" 是不是太慢 (?!) 了 ? 不是應該簽個 DNR 什麼的 ?

    回覆刪除
    回覆
    1. 對,你講的很正確,所以你的家人之類的基本上都要知道意願,或能代行意願

      那為什麼還是要寫呢?原因是遺囑執行人通常希望是「比較利益不相關的第三人」

      所以這比較像是寫給第三人看得,所以東西與位置都要說明清楚

      通常兩種情況:親戚家人全滅,執行人活下來

      (指定對象可能和你生活交集少+又能信任為佳)

      這時候沒人幫你簽 DNR, 第二順位通常是遺囑

      刪除
    2. 通常這種情況遺囑執行人可能也會沒被通知到, 或是沒察覺

      但以防萬一,如果能在當下有機會讓指定對象發覺,還是有幫助

      第二種情況就是,家人可能出於某些因素(真實情感, or 邪惡考量)

      這樣子指定對象可能會知道情況,可以過來執行你的意志

      當然時間有沒有趕得急很難說,但就是一個附帶條款,越多越好

      其實葬禮舉辦那些也可以寫

      通時也可以在遺囑附註這些事情完工後,指定對象可以繼承一筆費用

      讓指定對象也能有一些回報, 端看指定對象是誰

      刪除